准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以下与投资基金相关之主要风险。这些风险并不是,亦没有被意图作为,一个列出所有与投资基金相关或与阁下决定投资的投资基金相关之风险及考虑因素的完整列表。
以下为投资于基金之主要相关风险。由于市面上提供多款基金,所以以下之风险因素为普遍之风险,并无意披露或讨论有关阁下所认购指定基金之全部相关风险。阁下应阅读销售文件内所列出的其他风险因素、警告声明及销售限制以明白阁下所认购基金之特定风险。如阁下就投资产品之性质及有关之风险有任何疑问,应在决定投资前获取任何必要及合适的专业意见。
重要事项:
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但阁下不应投资在相关投资基金,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产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该产品是适合阁下的。
不等同于定期存款 – 投资基金为投资产品并涉及风险。此产品不同于一般定期存款,亦不应被视为一般定期存款之代替品。投资基金不保证获派息。
过往表现不代表将来之表现 – 阁下请注意基金之价格及任何收入或股息均可升可跌,并且阁下可能无法取回全部的投资金额。过往表现并不代表将来之表现。阁下之投资价值可能会远少于阁下原来的投资金额。于最坏情况下,阁下的投资可能会变成毫无价值。
货币风险 – 若基金计价之货币与阁下所居住地方之货币不同或基金所投资之市场之货币不同,阁下将承受货币及兑换风险。如基金计价之货币不同于其相关投资之货币,阁下将承受多重货币兑换费用。外币汇率之改变可能会有损基金投资之价值及其收入。对于受相关政府外汇管制的货币,例如人民币,其汇率或较容易因政府政策改变而被影响。人民币的汇率在不同市场报价;在岸人民币汇率被称为 "CNY" 及离岸人民币汇率(即在香港交易时)被称为 "CNH"。计算以人民币计价之单位类别基金或以人民币计价之资产的价值所用汇率为 CNH。尽管 CNY 及 CNH 代表同一种货币,它们不一定具有相同的汇率,并且未必向同一方向移动。
不保证达成投资目标 – 基金对达成投资目标并无任何保证。
资本增长风险 – 基金可能会以资本来支付费用及/或股息。此举有可能会减少基金日后可供投资的资金及削弱其资本增长。
分派收益高并不意味总投资可取得正回报或高回报 – 基金可能不会派息给阁下,取而代之的是将股息再投资在基金上。此外投资基金经理可能有酌情权决定是否动用基金的收入及/或资本作分派之用。阁下请注意投资于分派收益高的基金并不意味总投资可取得正回报或高回报。
投资涉及不同类别之风险 – 阁下将承受基金所投资市场之集中(包括集中行业及集中地理地区)、市场、掉期协议风险、国家、社会、政治、政策、税务、经济、外汇(包括货币对冲及货币对冲类别)、流动性、对外资限制、结算、托管、管理、营运风险、评估(没有标准化的分类)、法律及监管的风险,及其他可能会对基金表现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投资于其他集体投资计划/交易所买卖产品(例如交易所买卖基金)、投资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工具、投资于收益性证券、投资于衍生工具(不论为对冲目的或以其他目的)、投资于中国A股连接产品、投资于信托基金(例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及澳洲信托基金)、投资于优先证券、投资于总回报掉期、投资于差价合约、与投资主题不一致、有限投资项目、利率/汇率波动及保管人/受托人/基金所投资工具的发行商/基金所订立合约的交易对手的偿付能力之相关风险。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之基金,或会涉及交易对方的偿付能力风险,杠杆风险、流动性风险、方向性风险、卖空风险、基差风险、现金流风险或其他额外之风险,基金价格波幅可能较大。投资于另类资产类别之基金,包括对冲基金策略、私募股权或者房地产行业,可能会涉及特殊及较高之风险。包括较高价格波幅及流通性风险。投资于商品市场之基金,所涉及的风险通常较投资于其他市场的为高。商品的常见特色是会急剧变化,涉及的风险的变更或会较快。此外,阁下或会承受有关基金的其他风险,例如因定期重新调整投资项目比重/动态资产配置而招致的较高交易费用、投资组合切换风险、表现费风险、与实施积极货币持仓有关的风险、投资策略/风格(例如可持续及责任投资策略、与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的投资及可持续发展目标)或模式风险、与借贷、孖展额度/融资、回购交易、反向回购交易、证券借贷、其他类似交易或其他方式相关的杠杆借贷风险。阁下或会因基金利用其附属公司持有基金资产而承受额外风险(如挪用或错配基金资产的风险)。此外,阁下将承受有关美国《海外帐户税收合规法案》及其他适用的外国税收法规的风险。某些基金受制于过度及短线交易的政策,基金经理可能会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该等活动,措施可能包括冻结户口以禁止其将来认购及转换基金。由于认购、转换及/或赎回基金或需支付交易费用,阁下可能因过度及短线交易而需支付不成比例的高交易费用。阁下或会在基金经理指定的情况下(包括不利市况)承受限制认购之风险。在该情况下,基金之首次发售期可能延长,或基金可能不予推出。
只适用于股票基金 – 如基金为股票基金并投资于新兴/新领域/创业板市场、单一市场或行业或有限的地区、行业或小型企业(一般而言流动性较低),可能会涉及较高风险(例如市场风险、波动性风险、监管风险、企业独有风险及与小型/中型市值公司相关的风险),并通常会对价格变动较为敏感。如基金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及/或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科创板)及/或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创新型中小企业,可能会涉及较高风险(例如股价波动较大及流动性风险、估值过高风险、监管差异(只适用于创业板及科创板)、除牌风险及集中风险(只适用于科创板))。投资于创业板及/或科创板及/或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创新型中小企业可能导致相关基金及阁下蒙受重大损失。此外,假若基金投资普通及优先股、预托证券(例如美国预托证券)、业主有限合伙企业、事业发展公司、地产相关公司、创新公司(例如破格性创新/金融创新/科技创新)及/或合订证券,可能会涉及风险。如股票基金涉及债券投资,阁下亦将承受债券基金的有关风险。
只适用于债券基金 – 如基金为债券基金,阁下将承受例如波动性及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的偿付能力风险、利率风险(例如浮息/固定利率或基准错配、时效错配及经修订利率等)、评级调低风险、信贷评级机构的风险、预付款项风险、再投资风险、信贷评级风险、存续期有限风险、与城镇投资债券相关的风险、与主权/政府/超国家证券相关的风险、与通胀保值证券相关的风险、与按揭及/或资产抵押证券相关的风险、与点心债券市场相关的风险、与货币市场工具相关的风险、与高级抵押债务工具相关的风险、与被内地信贷评级机构评为 BB+或以下或没有评级的债务证券相关的风险、非上市债务证券的风险、由特殊目的机构所发行的债务证券相关的风险及估值风险。基金可能投资于一般而言有较高的风险的受压及陷入财政困难公司的贷款及债券、结构性信贷产品(例如信贷挂钩票据)及证券化资产、夹层贷款、同级部份债务及杠杆式贷款等。基金亦可能投资于贷款(例如透过直接转让方式、参与式贷款或次级参与式债款),并因与背后贷款人无合约关系,致使无权操控背后贷款合约条款或向贷款人执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从有关贷款的抵押品索赔)而承受更高风险。该基金的资产净值有可能因该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当中有任何违责事件又或利率转变而下跌或受到负面影响。如基金投资于高收益债券,除上述之风险外,该基金亦会涉及较高的信贷风险,因为高收益债券的评级通常低于投资级别,或不获评级,因此投资于高收益债券的基金涉及的发债机构违责风险往往较高。此外,投资于高收益债券的基金亦较多受制于经济周期的转变,当经济下滑时,高收益债券价值的跌幅往往会较投资级别债券为大,原因包括 (i) 投资者会较为审慎,不愿承担风险及 (ii) 违责风险加剧。此外,如债券基金投资于以下之债券,该基金将会涉及较高风险。所指债券包括:非投资级别债券(或被当地评级机构评级为「投资级别」,而其评级机制及标准可能与国际认可的评级机构的机制及标准有很大差异)、无评级债券、新兴/新领域市场债券、陷入财务困难公司的债券、属永续性质的债券、后偿债券、可赎回的债券、可延迟到期日的债券、属可换股/或然可换股或可交换性质的债券、已违约的债券、有抵押及/或证券化产品(例如按揭及资产抵押债券)、城镇投资债券及与被内地信贷评级机构评为 BB+或以下或没有评级的债券、人民币附息证券、非上市债务证券、具有浮息及/或延迟派付利息条款的债券、具有或然撇减或弥补亏损特点的债券、专门性债券及投资于单一市场或行业或特定地区或行业的债券。阁下须留意内地评级机构与国际评级机构的信贷评级基准可能不同而无法进行直接比较,而对债务工具或其发行商评级信贷评级的调低对基金价值有重大负面影响。如基金通过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于中国进行投资,阁下将承受与结算程序及交易对手违约相关的风险。与基金进行交易的交易对手可能违约,未能履行其义务透过交付相关证券或支付有关价值以结算交易。有关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相关规则及规例或会面临可能具潜在追溯效力的变动。倘若有关中国内地当局暂停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卖,基金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能力将会受到限制,基金可能因而蒙受重大损失。透过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的资本增值亦承受与现行中国税务法例、规则及惯例相关的风险及不确定因素。最后,如债券基金涉及股票投资,阁下亦将承受股票基金的有关风险。
只适用于均衡基金 – 如基金为均衡基金并投资于债券及股票,则同时涉及上述股票及债券基金的风险。
只适用于衍生产品基金或被视为复杂产品的其它类别基金(不适用于理财通下之南向通)– 阁下应注意阁下所投资的基金是复杂产品,它涉及高风险,阁下应就该基金审慎行事。虽然该基金依据香港的《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4条,获香港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认可,阁下请注意证监会认可不表示该基金获得官方推介亦不等如对该基金作出推介或认许,亦不是对该基金的商业利弊或表现作出保证,亦并不表示该基金适合任何投资者,亦非认许该基金适合任何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别投资者。
只适用于透过合格境外投资者("QFI")机制直接在中国国内证券市场投资之基金 – QFI 政策及规则可能出现变动,中国内地法律及法规之不明确及变动或对基金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变动亦可能具追溯效力。现时无保证日后不会实施汇回限制,任何对投资资本及净溢利的汇回限制,可能会影响基金应付阁下赎回要求之能力。如中国境内的经纪/分托管人于执行/结算与基金相关交易时出现违约情况,基金可能会在取回其资产时遇到延迟,因而可能影响其资产值。对透过 QFI 于中国境内投资获取的资本收益的相关现行中国税务法律及法规或出现变动,并且可能影响基金之资产值。基金的投资集中于与中国有关的公司可能会令其波动性较广泛投资于环球组合的基金大。
只适用于通过「沪港通」买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合资格股票(「上交所股票」)及/或通过「深港通」买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合资格股票(「深交所股票」)之基金 – 「沪港通」及「深港通」是上海/深圳与香港建立的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计划,有关法规可能会变更,而将会如何被应用仍未明确。「沪港通」及「深港通」机制受额度限制之规限,可能限制基金及时地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于上交所股票/深交所股票的能力。倘若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机制进行的交易遭暂停,基金进入上交所股票/深交所股票市场的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并可能会影响基金的投资策略。由于有关的资讯科技系统是由证券交易所及交易所参与者新开发,故可能承受操作风险。如系统未能正常运作,通过机制进行的交易将会暂停。此外,通过机制进行的交易或会令基金承受交收及结算风险。若中国境内结算公司未能履行其交付证券/支付的责任,基金可能在追讨损失上遇上延误或可能无法完全取回全数损失。此外,中国法规实施若干沽出限制,因此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地沽出所持有的上交所股票/深交所股票。「沪港通」/「深港通」合资格股票可能会变更并被调出「沪港通」/「深港通」范围,可能会影响到基金的投资组合或策略。基金或许不能及时参与上交所股票/深交所股票的若干企业行动和委任代表出席或参与上交所股票/深交所股票的股东大会。而就上交所股票/深交所股票而言,基金也可分别透过「沪港通」投资于科创板及/或透过「深港通」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因此可能导致基金及阁下蒙受重大损失。基金通过「沪港通」及/或「深港通」作出的投资并不受香港的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
只适用于在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互认」)安排下的内地互认基金 – 基金互认安排设有总额度限制。倘若额度用尽,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请可能随时暂停。倘若基金不符合基金互认安排的任何一项资格条件,新的基金单位认购申请将可能不获接受。在最差的情况下,香港证监会甚至可能会因为基金不符合资格要求,撤销基金于香港公开发售的认可资格。没有任何保证可以确保基金能够持续符合各项资格条件。目前,根据基金互认安排的有关政策,若干税收减免及豁免适用于基金及/或阁下。概不保证该等减免及豁免或内地税收法律法规不会改变。现有减免及豁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任何变动,均可能对基金及/或阁下造成不利影响,且可能导致彼等遭受重大损失。内地及香港市场的惯常做法可能有所不同。此外,基金与其他在香港向公众发售的基金之营运安排亦可能不同。阁下应了解清楚这些不同之处及其影响。
适合性(不适用于以「只执行交易」模式进行之理财通下之南向通交易)– 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但阁下不应投资在该基金,除非仲介人于销售该产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产品是适合阁下的。
杠杆风险(不适用于理财通下之南向通) – 借贷资本用作提供购买投资基金之资金可显著提高有关投资之风险。如有关之投资基金是利用杠杆形式购买,阁下应该注意有关之损失风险是可以十分巨大的。阁下可能蒙受损失全部的本金以及任何其他阁下用来建立或维持有关之杠杆式下投资基金之金额。如果有关投资基金之市场价值大幅下降,阁下可能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相当数额的额外资金,以维持有关的杠杆式投资基金。如果阁下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的资金,阁下之杠杆式投资基金可能会在有亏损的情况下被平仓,并且阁下将承担由此所产生之逆差。在某种市场条件下,可能难以或根本无法进行平仓;在这种情况下,阁下的总损失可能并不限于已投资之本金以及阁下已额外存入用于建立和维持有关杠杆式投资基金之资金。高度杠杆可以为阁下带来利润但亦可以带来亏损。使用杠杆可以导致巨大的损失或收益。如阁下考虑利用借贷资金对所购买的投资基金进行杠杆,则阁下应进一步从贷款人取得相关风险之详细资料。
组合的风险 – 投资在投资基金涉及风险,并应在决定投资前先评估该投资基金潜在未来市场价值变化之方向、时机及幅度,所涉及之风险及与该投资基金相关之条款和条件。不止一个风险因素可能会同时影响阁下所投资之投资基金,个别风险因素可能因此而变得无法预测。此外,多于一个风险因素可能有复式效应,亦可能是无法预测。我们无法保证任何风险因素组合可能对该投资基金的投资价值所造成之效果。
基金乃投资产品,部分基金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产品。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但除非大新银行有限公司(「本行」)于销售此产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产品是适合阁下的,否则阁下不应投资在此产品。
备注:
本简短警告并不足以披露有关投资基金服务之所有风险及该服务之其他方面。客户应在进行任何投资基金服务前向个别之金融分析专家索取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