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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预约见证开户服务让您可在我们的香港分行签署有关开户文件,预约开立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内地存款户口(包括人民币储蓄户口—存折簿及定期存款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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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须年满18岁

您必须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及回乡证

您必须提供住址证明

您必须提供实名认证之内地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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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1. 由于中国实施外汇管制,客户须留意有关人民币之汇款限制:由香港电汇人民币至中国内地银行,汇款金额每人每日不超过人民币80,000元,而汇款人及收款人必须为同名账户。同时,只有从香港汇入而未动用的金额及存款利息方可汇回香港。客户须与大新中国安排汇款,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而款项汇回香港需数天时间。有关汇款详情,请直接联络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 人民币兑换为港币或其他外币受汇率波动影响。客户于兑换人民币至港币或其他外币时,将可能因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而出现利润或亏损。人民币目前受中国政府外汇管制,其汇率或较容易因政府政策改变而被影响。
  3. 所有汇入或存入至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存款均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计划所保障。
  4. 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持有由中国内地发出的银行牌照经营银行业务,不属于香港银行业条例中第155条下所指的认可机构。
  5.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并不是以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身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身份参与开立户口的过程。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拥有接受或拒绝有关开立户口申请之绝对权。大新银行有限公司并不接受因提供见证开户服务而引致的任何责任。
  6. 虽然客户可自由转账户口内的资金,请注意部份中国内地银行并不提供汇款服务,因此可能影响客户把资金汇回香港。
  7. 如需了解最新服务内容,敬请亲临大新中国营业网点或致电大新中国客户服务热线查询(2507 8712 或 +86-400-882 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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