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銀行
條款及細則:
  1. 簽賬期由2013年2月22日至2013年4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簽賬期」),簽賬以交易日期計算,交易日期以大新銀行(「本行」)電腦紀錄為準。
  2. 禮券換購期由2013年2月22日至2013年4月7日(包括首尾兩日)(「換購期」)。
  3. 本推廣只適用於本行信用卡(包括本行銀聯雙幣信用卡)或其聯營卡 (包括由豐明銀行轉移至本行之信用卡) (「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及其附屬卡客戶(「合資格客戶」)。惟不適用於扣賬卡、現金卡、公司卡、採購卡、簽賬卡、商務卡、Gift卡、貴賓卡、「合家歡」八達通戶口及結欠轉賬戶口(「不合資格客戶」)。
  4. 每位合資格客戶只可於換購期內憑名下合資格信用卡以每件換購價HK$39.9換購下列禮品一份: 禮品1:鴻福堂自家湯券3張或禮品2:鴻福堂自家涼茶券6張或禮品3:UA院線電影禮券2張(「禮品」)。
  5. 合資格客戶可於濠匯禮品換領中心(「換領中心」)換購禮品1-3或到香港全線UA戲院換購禮品3。
  6. 鴻福堂自家湯券可換領價值HK$48自家湯1包,如換購HK$48以上之自家湯款,須補回每包自家湯之差價。鴻福堂自家涼茶禮券可換領價值HK$22或以下之自家涼茶1支,如換購HK$22以上之涼茶,須補回每支涼茶之差價。鴻福堂禮券有效期由2013年2月22日至2014年1月31日。
  7. UA院線電影禮券不適用於UA太古城中心之Director’s Club、電話、手機程式、網上訂票、包場及團體訂票。禮券有效期由2013年2月22日至2014年2月21日。
  8. 每位合資格客戶憑名下主卡及附屬卡於換購期內可換購合共10份禮品。若合資格客戶於換購期內換購多於10份禮品,本行將於2013年6月份或之前於已換購禮品之信用卡賬戶內,以最小數值之信用卡賬戶 (主卡或附屬卡)扣除由第11份禮品起計每份禮品於本宣傳單張列明之原價與換購價之差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禮品 原價 換購價 原價與換購價之差額
    鴻福堂自家湯券3張 HK$144 HK$39.9 HK$104.1
    鴻福堂自家涼茶券6張 HK$132 HK$39.9 HK$92.1
    UA院線電影禮券2張 HK$170 HK$39.9 HK$130.1
  9. 每換購1份禮品,客戶須於指定簽賬期內憑同一張合資格信用卡作合資格簽賬(合資格簽賬定義見下列條款10)滿HK$3,800或以上(所需之簽賬金額之計算以合資格客戶所換購禮品之數量為準,例如:合資格客戶換購3份禮品,須於簽賬期內憑同一張合資格信用卡作合資格簽賬滿HK$11,400 (HK$3,800 x 3)或以上),並於指定換購期內親臨換領中心或參與商戶及憑該合資格信用卡以每件換購價HK$39.9換購禮品。本行銀聯雙幣信用卡之人民幣賬戶合資格簽賬將以1:1.2換算為港幣以作計算消費總額並與港幣戶口合併計算。客戶可先換購禮品然後簽賬。附屬卡之合資格簽賬與主卡之合資格簽賬將分開獨立計算。
  10. 合資格簽賬只適用於本地及海外所作之零售簽賬及現金透支,惟不適用於其他簽賬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自動轉賬、循環付款交易(如八達通自動增值、Autotoll自動增值等)、「開心消費分期」計劃金額、信用卡兌現計劃分期金額、分行易兌現、股票投資儲蓄計劃、結欠轉賬金額、「網上繳費Net」繳費金額、交稅金額、「繳費易」繳費金額、免息分期月供之交易金額、禮物換購費用 (如適用)、信用卡支票服務交易 (如適用)、銀行手續費 (包括但不限於繳交年費、財務費用、逾期罰款、現金透支手續費等)、籌碼兌換、未誌賬/取消/退回及所有未經授權之交易。本行保留對簽賬是否合符資格之最終決定權。
  11. 若不合資格客戶換購禮品或合資格客戶於簽賬期內未能符合簽賬要求,本行將於2013年6月份或之前於已換購禮品之信用卡賬戶內,以最小數值之信用卡賬戶內(主卡或附屬卡) 扣除每份禮品於本宣傳單張列明之原價與換購價之差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2. 如合資格客戶之信用卡磁帶/晶片損壞或由於其他原因而引致客戶不能以該信用卡付款,本行、換領中心及參與商戶將不接受以其他信用卡或其他付款形式以HK$39.9換購價換購禮品。
  13. 所有以HK$39.9換購價換購的禮品均不可兌換現金、不能退回或轉換其他禮品,須受有關之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禮券上之條款及細則。
  14. 每款禮品只限量各2,000份以供換購,數量有限,換完即止。
  15. 客戶必須保留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要求客戶提供有關簽賬及其他文件或証據的權利以作核實。已遞交之簽賬存根將不獲發還。
  16. 客戶須於整段簽賬期及換購期內仍然持有有效之本行信用卡及擁有良好紀錄,而有關之簽賬交易必須已誌賬,否則本行有權於相關之賬戶內扣除於本宣傳單張上所列明之每份禮品之原價與換購價之差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7. 本行並非有關優惠產品、禮券或與其相關之產品之供應商。客戶如對有關優惠產品、禮券或服務質素有任何查詢、意見或投訴,請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聯絡。本行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18. 如有關優惠產品及禮券出現缺貨情況或其他問題,本行有權以其他禮品取代,並毋須向有關客戶作另行通知,而該禮品之價值或種類可能與是次推廣所提供的優惠產品、禮券及現金卡或不相同。
  19. 如換領中心或香港全線UA戲院或鴻福堂(「參與商戶」)倒閉,有關優惠將會即時停止。
  20. 所有優惠不可兌換現金、其他產品/服務或任何折扣優惠。所有圖片只供參考。
  21. 所有優惠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折扣、折扣卡、商戶貴賓卡、會員卡、現金券及禮券同時使用。
  22. 本行保留隨時終止此推廣或修改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23.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換領中心及有關參與商戶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24. 本文所載之條款及細則將成為規限使用本行信用卡的合約之一部份,並須按該合約詮釋。如本條款及細則與該合約有任何抵觸,將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25. 此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