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推廣期由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推廣期」)。迎新禮品只適用於推廣期內成功申請Doraemon信用卡主卡之全新客戶(即過往12個月內未曾取消或持有任何Doraemon信用卡)。若客戶申請多張主卡,亦最多只可獲享迎新禮品乙份。禮品一經選定後將不可更改其他禮品,亦不可兌換現金。 |
| 2. |
選擇「Doraemon收音機揚聲器」或「Doraemon床單套裝」的客戶須於發卡後首2個月內累積簽賬或現金透支滿HK$2,800或以上,方可獲享迎新禮品。 |
| 3. |
「高達HK$60,000之免息現金分期」只適用於過往12個月內未曾持有任何大新銀行信用卡之全新客戶(包括主卡及附屬卡)。如客戶未能合符要求,大新銀行(「本行」)會將客戶之迎新禮品選擇轉為「Doraemon床單套裝」,唯客戶仍須符合條款2之有關簽賬要求,方可獲贈禮品。成功申請Doraemon信用卡之主卡客戶,毋須符合任何簽賬要求,即可享高達HK$60,000之15個月免息現金分期。「免息現金分期」金額最低為HK3,000,而最高為HK$60,000(需視乎獲批核之信用額而定)。本行將全權決定客戶之「免息現金分期」金額,而毋須提供理由。「免息現金分期」回條將於新卡獲發後1個月內寄予主卡客戶,申請人需於發卡日起60日內交回回條及有關文件。而本行將於辦妥批核後的7個工作天內把獲批核之「免息現金分期」金額存入申請人以其個人名義開立之指定港元銀行戶口(「有關賬戶」)。收款銀行可能會於有關賬戶扣除手續費。本行將不會負責此手續費或因而導致之任何利息或其他費用。申請人須直接與有關之收款銀行安排處理此等費用或利息(如適用)。本行將按獲批核之「免息現金分期」金額分15期按月誌賬於客戶之Doraemon信用卡戶口,本行亦將於該信用卡戶口之信用額內扣減一項相等於所獲批核之「免息現金分期」金額,直至最後一期供款支取為止。而當每月分期供款成功誌賬於信用卡戶口內,本行將會按比例減少所扣減之信貸額。若申請人於到期繳款日或之前保持繳交有關賬戶之「月結單總結欠」,此計劃之每期總供款將不會計算財務費用;假若申請人只繳交「月結單之部份結欠」,則有關之每期總供款將會以申請人有關賬戶當時適用於零售簽賬之財務費用計算。倘若申請人未能依期償還信用卡戶口內之任何到期款項,或違反任何有關使用大新信用卡持卡人合約 (「合約」)之任何條款及細則或本章則之任何條款,或因任何理由取消或終止信用卡戶口或「免息現金分期」,所有根據本章則之欠付但未償還分期款項將會即時到期及由申請人償還,本行並有權將所有該等未償還分期款項在信用卡戶口誌賬及客戶須額外繳付終止分期付款手續費HK$300,因此,合約將適用於有關之未償還分期款項。本行有權接納或拒絕任何申請而毋須給予任何理由。「免息現金分期」將不獲任何「現金回贈」優惠。即使本條款及細則有其他條文規定,本行有權隨時通知申請人暫停或停止免息現金分期。本條款及細則亦構成合約之部份,並需按其內容詮譯。倘本條款及細則與合約有任何抵觸,將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
| 4. |
迎新禮品累積簽賬之有效交易包括零售簽賬、現金透支、「Jetso分期」計劃、信用卡兌現計劃、已誌賬之結欠轉賬、網上繳費Net交易、已誌賬之免息分期計劃及「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但並不適用於以下交易,包括但不限於銀行手續費(包括繳交年費、財務費用、逾期費用、現金透支手續費)、籌碼兌換、未誌賬/取消/退回之交易及所有未經授權之交易。附屬卡之簽賬及現金透支將合併於主卡賬戶內計算。 |
| 5. |
迎新禮品換領信將於新卡累積滿上述簽賬要求後一個月內寄予主卡客戶,而有關信用卡賬戶必須於發信當日仍為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禮品換領需受有關條款及細則所限制,而該等條款及細則已詳列於換領信上。 |
| 6. |
迎新禮品數量有限,換完即止。如遇缺貨,本行有權以其他禮品替代,而毋需另行通知。 |
| 7. |
迎新禮品的質量、供應量及保養之責任一概由供應商承擔,本行恕不負責。如對禮品有任何爭議或投訴,客戶應直接聯絡有關供應商。 |
| 8. |
若客戶於新卡開戶後13個月內取消主卡,本行保留於信用卡戶口內扣除HK$300手續費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
| 9. |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本條款及細則或取消此推廣優惠的權利而無須事先通知。 |
| 10. |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擁有最終之決定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