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銀行
 
大新信用卡交稅推廣之條款及細則(「此推廣」)
  1. 推廣期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推廣期」)。推廣期包括首尾兩日並以成功交稅日及提交個人薪俸稅單日計算。成功交稅日期及提交個人薪俸稅單日期以大新銀行有限公司(「本行」)紀錄為準。
  2. 此推廣只適用於主卡客戶,並不適用於附屬卡、人民幣信用卡、公司卡、現金卡、扣賬卡、簽賬卡、GOSmart卡、貴賓卡、採購卡、Gift卡、國際學生證萬事達卡、國際教師證萬事達卡、銀聯雙幣信用卡之人民幣信用卡賬戶及結欠轉賬戶口(「合資格信用卡」)。
  3. 推廣期內符合下列條件之客戶(「合資格客戶」),可獲相當於交稅金額的0.20%或0.25%之現金回贈(「現金回贈」):
    條件 現金回贈金額 現金回贈金額上限
    憑合資格信用卡於本行網上理財/流動理財服務的「繳費NET」服務,累積交稅達HK$10,000或以上予香港稅務局 交稅金額的0.20% HK$300
    1. 憑合資格信用卡於本行網上理財/流動理財服務的「繳費NET」服務,累積交稅達HK$10,000或以上予香港稅務局;及
    2. 提交2016/17年度之個人薪俸稅單,包括首2頁資料,於稅單空白位置註明“交稅推廣”並填寫資料(任職公司名稱﹑業務性質﹑職位﹑是否自僱人士),該稅單須以本行於2018年2月28日或之前確認有效為準;及
    3. 自僱人士或非固定入息人士需額外提供最近兩個月顯示入息之銀行月結單或存摺(如適用)
    交稅金額的0.25% HK$300

  4. 每位合資格客戶就此推廣可享最多HK$300現金回贈。
  5. 如填寫於個人薪俸稅單上的資料不完整或本行未能收到稅單,本行不會作出跟進。
  6. 客戶的就業資料如有更改,請前往任何本行分行更新紀錄。
  7. 繳付稅款之交易獲接納與否視乎合資格客戶之信用卡賬戶狀況及尚餘信用額,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繳付稅款之交易不得取消、更改或撤回。
  8. 「繳費NET」服務(繳付一般商戶之賬單)之截數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下午4:30。截數時間前設立的繳費指示將於即日轉賬予商戶。於截數時間後繳交的指示將於下一個結算日處理。
  9. 此推廣並不能享獲「有分共享」、「即刻有錢分」/「現金回贈」、「里數獎賞」及任何積分獎賞計劃優惠。
  10. 現金回贈將於2018430日或之前,以大新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的形式存入合資格客戶最後用以交稅之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信用卡免找數簽賬額將用以扣減有關信用卡新簽賬項之用,而不得轉讓、安排退款或提取現金。
  11. 大新金融集團及其附屬機構之職員均不能參加此推廣。
  12. 如就個人薪俸稅單的有效性及一切有關此推廣的事項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具約束力的最終決定權。
  13.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