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MS 用 卡 提 示」 服 務
貼 身 SMS 短 訊 提 示 用 卡 倍 安 心

 

 

大 新 銀 行 現 獨 家 推 出「SMS 用 卡 提 示」服 務。每 當 您 使 用 提 款 卡 / 信 用 卡 提 款 或 簽 賬 時,本 行 會 即 時 發 出 SMS 短 訊 往 您 的 手 提 電 話,讓 您 可

得 知 有 關 之 提 款 / 交 易 金 額、日 期 及 時 間
即 時 獲 悉 您 的 大 新 提 款 卡 或 信 用 卡 是 否 正 被 盜 用
若 不 幸 遭 盜 用,可 即 時 通 知 本 行 制 止 盜 用 行 為, 以 減 輕 所 招 致 之 損 失
可 自 訂 每 次 收 取 提 示 金 額 及 時 間,以 配 合 您 的 生 活 習 慣
更 可 以 中 國 內 地 及 / 或 本 港 手 提 電 話 收 取 短 訊 ,讓 您 無 論 身 處 可安 心 用 卡

 

「SMS 用 卡 提 示」服 務 範 圍
 
交 易
提 款 卡
信 用 卡 / 扣 賬 卡
於 自 動 櫃 員 機 提 取 / 透 支 現 金,轉 賬, 繳 費 等
信 用 卡 / 扣 賬 卡 簽 賬 交 易
不 適 用
使 用「易 辦 事」(EPS) 消 費 或 透 過 「繳 費 靈」(PPS) 繳 費
適 用 於 連 繫 之 銀 行 賬 戶
於 櫃 檯 透 支 現 金
不 適 用
其 他 自 動 售 賣 機 或 服 務
適 用 於 連 繫 之 銀 行 賬 戶
 
月 費
  以 一 個 手 機 號 碼 接 收 短 訊 : HK$8
以 一 個 國 內 手 機 號 碼 及 一 個 本 港 手 機 號 碼 收 取 短 訊 : HK$12



立 即 行 動

 

 

註 ﹕
1. 「 SMS用 卡 提 示 」 服 務 由 星 光 手 機 確 認 支 付 系 統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 客 戶 需 直 接 向 星 光 手 機 確 認 支 付 系 統 有 限 公 司 申 請 並 提 供 有 關 資 料 , 以 方 便 該 公 司 為 客 戶 提 供 「SMS 用 卡 提 示」 。
2. 此 服 務 適 用 於 大 新 銀 行 發 出 之 提 款 卡 、 信 用 卡 及 扣 賬 卡 。
3. 此 服 務 暫 不 適 用 於 電 訊 盈 科 1+1網 絡 及 "8"字 頭 之 香 港 電 話 號 碼 。
4. 客 戶 所 填 報 之 資 料 , 乃 方 便 大 新 金 融 集 團 、 大 新 銀 行 / 豐 明 銀 行 、 本 行 各 附 屬 公 司 或 其 他 實 體 透 過 電 子 郵 件 及 /或 短 訊 服 務 及 /或 其 他 途 徑 , 向 閣 下 提 供 有 關 產 品 、 服 務 及 其 他 推 廣 資 料 。
5. 若 登 記 兩 個 相 同 地 區 的 手 機 號 碼,則 需 個 別 收 費 月 費 (即 HK$16),如 此 類 推。
   
查 詢

星 光 手 機 確 認 支 付 系 統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灣 仔 港 灣 道 23 號 鷹 君 中 心 16 樓 1603-06 室

8226 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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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新 銀 行
2828 8168